本人于2015年9月进入邢台*****有限公司工作,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,当时与项目实际控制人谈定年薪50万元,月发32000元,其余部分春节前结清并于后期与公司签订“劳动合同”。截止目前为止,公司仅在2016年6月及7月分2次发放工资合计5万元整(含所得税部分),现公司于2016年9与其他公司签订整体转让协议,我在主持完交接工作后至今未能与公司结清工资,对于后续工作安排也未明确。先本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得劳动报酬及劳动关系问题问题。请问有何建议。
另有几个问题咨询如下:
1、公司注册地任县,可否直接在邢台市申请劳动仲裁?
2、由于在就职后工资一直未发,我在2016年2月至5月期间在老家与项目实际控制人沟通跑融资等相关事宜,如公司否认应不会影响该期间我的劳动认定?
3、由于本人在省外生活,是否可委托律师劳动仲裁直至法院起诉执行? |